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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消防平安二号行动”和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部署,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增加人力、物力重点看护;同时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建筑工地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工作,对违规燃放者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除夕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对施工现场可燃物清理、覆盖、浇湿阻燃情况、项目带班值班情况、巡查看护人员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及水源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增加巡查人员,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1月13日前,要统计汇总出本辖区在监工地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十五)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安排。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结合网格检查,加强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工程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防止事故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13日)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及出动检查人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12年2月13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五、宣传学习材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京政发〔2011〕6号)、《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重新划定我市十六类禁放点范围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11〕1号)和新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 级别、类别和标识标注》(DB11/358-2011)已经上传到邮箱sgc63976436@126.com中,密码shigongchu,各单位下载后组织宣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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