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居民健康相关行为形成率达50%以上。
(九)医疗保障工作
扎实做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0%以上。
(十)居民健康水平
1、努力降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贯彻落实《贵州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1)》和《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1)》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积极降低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与2000年相比婴儿死亡率下降2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2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20%。
2、法定传染病发病率。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今年控制在360/10万以下。县、乡(镇)、村资料数据准确率达98%以上。
3、加强儿童保健、积极宣传儿童健康饮食习惯,不断提高儿童身体健康,积极降低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与2000年相比至少下降20%。
4、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县疾控中心要重点加强地氟病防治工作,地氟病患病率低于1‰。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工作职责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作好初保工作调研,进一步调整充实初级卫生保健领导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卫生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卫生院2010年度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初保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申报国债资金投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改善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条件。
2、县财政局: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提高,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全面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保障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运转经费。
3、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发展规划、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和效果评价,加强农村网络建设与管理,加大卫生监督力度,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督整治,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4、县农牧局:加强人畜共患疾病的预防控制,建立人畜共患疾病防控合作机制。
5、县人口计生局:围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标,大力实施优质服务工程,深入开展妇幼保健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群众健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