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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违章建筑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违章建筑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府通〔201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城市建设等各种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城市建设管理 ,促进县城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特成立违章建筑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波(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副组长:马贤忠(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 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旭(县国土局局长)

  刘 磊(县新区办主任)

  马大辉(草海镇党委书记)

  徐 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何宣宁(县规划局副局长)

  代永志(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天一(县国土局副局长)

  管仕举(县新区办副主任)

  陈仕良(草海镇镇长)

  谢民应(草海镇政法书记 威昭所所长)

  张海波(草海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清理调查组、违章建筑取缔组、秩序维护组开展具体工作。

  一、清理调查组。

  组 长:张海波(草海镇副镇长)

  成 员:赵九龙(县规划局)

  胡体新(县规划局)

  马能国(草海镇下坝村支书)

  马玉才(草海镇下坝村主任)

  马永绪(草海镇大洼塘村支书)

  杨开毅(草海镇大洼塘村主任)

  马永忠(草海镇下坝村组长)

  撒义普(草海镇大洼塘村副主任)

  马 勇(草海镇下坝村组干部)

  国土局10人

  职 责:对新城区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明确违章建筑的业主、面积、证件、时间等情况;收集文字、图片等证据材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按照有关时间要求拟写清理调查的综合报告。

  二、违章建筑取缔组。

  组 长:张海波(草海镇副镇长)

  成 员:赵九龙(县规划局)、胡体新(县规划局)、国土局10人、草海镇新区综合巡查大队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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