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进一步推进区域内“教师刚性流动”工作,逐步实现师资的均衡。通过教师的有序流动,缩小区域内学校间的差距,解决区域内学校间发展不均衡问题,真正实现区域内城乡间、校际间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把教育优先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教育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对教育用地实行计划单列,确保达到“五个优先”:即经济社会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人才引进优先考虑师资配备,党政会议优先研究教育议题。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抓教育实绩考核制度,将基础教育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将教育投入保障、教师待遇“两相当”、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师资培训、发展县、区中职教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建设等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重要指标,加大权重,并作为任期业绩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市政府督查办负责人组成专门联席会议,就教育发展存在问题进行多方协调、督查督办、狠抓落实。
(二)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教育优先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基础教育经费的“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财政设立奖补资金,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县(区)特殊学校、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同时,进一步健全教育经费多元筹措机制,鼓励国内外各界人士及机构捐资助学办学,多渠道筹措教育发展基金。积极探索教育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增加全社会教育经费投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
加强校长队伍的建设,推进校长交流工作,建立校长交流制度,鼓励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偏远学校应聘。将校长的考核与学校的考核相结合,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长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深化师德师风教育,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为重点,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继续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评选表彰“惠州市首席教师”、“惠州市乡村明星教师”、“惠州市明星校长”、“惠州市十佳校长”、“惠州市华萌乡村教师烛光奖”、“惠州市优秀班主任”、“惠州市德育工作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激励教师专业成长。全面实施教师区域流动工作。建立完善城镇学校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刚性流动制度,通过教师的有序流动,缩小区域内学校间差距,解决区域内学校间发展不均衡问题,真正实现区域内校际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继续招聘一批素质优良的在职教师和应届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补充到我市的教师队伍,着力改善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继续按有关规定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工作。将惠州学院和市直学校(含中职学校)教职工体检纳入市级财政经费支出范围,每年组织体检一次。对我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提升高层次学历给予奖励。
(四)建设平安校园,确保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