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肇府办〔201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2006-2010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肇庆市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2010年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坚持政府负全责,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层级责任制,坚持“防与扑”两手抓,不断创新野外火源管理机制,加大投入,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的综合防控能力。在全市党政军民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各项防火任务,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实现了“有火不成灾,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防火工作目标。2010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宗,均为较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发生率为0.2次/10万公顷有林地,低于5次/10万公顷有林地的控制指标,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30.13公顷,受害率为0.03‰,低于0.5‰的控制指标,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为100%,农事用火三集中达到95%,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生物防火工程林1000公顷的建设任务,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队伍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因森林火灾致人员伤亡的事故。其中,端州区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护森林生态安全的首要项目来抓,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时期、重大节假日坚持设卡设哨防控;高要市、德庆县、怀集县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培训和演练,不断创新野外火源管理机制,落实林业经营者责任。上述4个单位对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较好,成绩显著,予以通报表扬。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水平,为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将我市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的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