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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肇庆市工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肇庆市工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肇府〔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肇庆市工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市委开展“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努力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的城市”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形成的重要成果,已经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十一届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肇庆市工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决策,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产业一体化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构建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产业更加集聚、技术更加先进、生态更加环保、资源更加节约、特色更加明显、协作更加紧密的工业产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工业主导产业整体竞争力,带动全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工业主导产业发展

  工业化是实现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工业上不去,增强综合经济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城镇化、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改善民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等都将受到极大的制约,现代化进程必然滞缓。肇庆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之一,是珠三角沟通大西南的重要通道和战略要地,是粤港澳产业、资金流、信息流扩散及转移的重要腹地,又是大西南物流、人流东进的枢纽地带。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的差距在工业,潜力在工业,希望也在工业。“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发展的追赶期、转型期,也是实现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加快工业主导产业发展,不仅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靠增量引入带动存量调整结构的重要载体和推动力量,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提高我市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我市工业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上下联动、协调配合,以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为方向,不断完善充满活力的工业主导产业发展机制,着力破解规划滞后、工业总量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支柱产业不突出、先导产业发展缓慢、企业关联度弱、资源集约性差、服务不规范等弊端和问题,形成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合力和动力,实现工业产业发展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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