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的通知


  5、各单位的抢修、抢险队伍集合候命;

  6、受台风、洪水影响地区的所有单位组织本单位的防风、防洪抢险工作;水库下游或受堤围内保护的单位要指派专人收看、收听电视、广播电台发布的防风防汛通告,及时组织转移人员和物资;

  7、其他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建议电影院、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停止营业;

  2、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协助指挥人员疏散,维护治安秩序;发生灾情时,启动公安部门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3、交通运输部门停止沿江路段和郊区的公共汽车交通服务;根据市三防总指挥部发布的防风通告分阶段停止公共交通服务,启动交通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4、供电部门视实际情况断开对行人有危险的部分电源,启动供电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5、其他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六)寒冷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新闻宣传单位应提示公众注意添衣保暖;

  2、农业部门及有关从业人员应做好相关防寒措施。

  (七)寒冷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新闻宣传单位应提示公众(尤其是老弱病幼人群)注意防寒保暖;

  2、农业、种植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和冰冻措施,尽量减少寒害损失;

  3、民政部门应开放庇护场所供有需要的人员避寒。

  (八)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发布后:

  1、新闻宣传单位应提示公众雷暴发生时,不要在大树、电线杆、塔吊下等地方停留,不要使用无线电话,以免遭受雷击;

  2、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3、停止各类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4、高空、水上、旷野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5、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九)大雾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的巡逻。

  (十)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新闻宣传单位应提示公众浓雾使空气质量明显降低,指导公众适当防护;

  2、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的交通安全。

  (十一)大雾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