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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的通知

  2、海事管理机构、渔政部门应分别及时向运输船舶和渔船发布动态信息,船舶应当及时做好避风准备;

  3、相关单位应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新闻宣传单位应将预警信号的含义等相关信息和主要防御措施告知市民;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达到防洪限制水位的水库应排泄其部分库容,排涝泵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开机排水;

  3、海事管理机构加大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密度,船舶应当及时做好防台工作;

  4、国土资源部门应督促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单位加强巡查和设置警示标志;

  5、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6、水务部门应启动城市积涝应急程序,加强疏通地下排水管道,防止城市内涝;

  7、相关单位应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

  (三)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全市的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2、辖区内有危房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确定并公布拟向公众开放的庇护场所;

  3、新闻宣传单位负责播报台风信息并宣传防护措施,及时播报停课通知,向公众公布临时庇护场所的地点;民政部门负责检查对公众开放的临时避险场所;

  4、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检查小组,检查辖区的防灾抗灾准备工作,负责督促辖区临时房屋或危房业主,特别是天台上搭建的临时房屋、广告、招牌的业主进行加固;

  5、海事管理机构、渔政部门根据台风对辖区水域影响的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船舶应及时选择安全水域防台避风;

  6、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路灯,水务部门负责下水道、排水口的防风防暴雨工作;

  7、其他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四)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学校停课,学校负责对已到达学校学生的安全保护;

  2、人员留在安全地方暂避(抢险救灾人员除外);

  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检查小区内有挡土墙和山泥倾泻隐患地段,挂出警戒标志并负责疏散、转移有关人员;

  4、开放所有的庇护场所;危房内的居民转移到庇护场所,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民政部门负责检查和落实庇护场所里庇护人员的生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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