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体系
以这次农村环境整治活动为契机,对市容环境、健康教育、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卫生检查等工作提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制度、村规民约等,以制度规范村民行为。同时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实际,利用板报、宣传单、村民自编文艺节目等方式,加大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村民卫生意识,除却卫生陋习,通过开展卫生示范村(镇)创建、卫生户评选等活动,引导村民自觉投身卫生整治工作。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全面启动阶段。主要是完成整洁行动计划的制订、任务的分解落实,建立单位、人员和责任、区域的片、区、线、点的任务链接并形成网络。明确具体目标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验收的措施和方案,做到充分宣传动员,全面启动整洁行动。各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重点工作。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使之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6月):实施推进阶段。各县(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整洁行动方案的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办法,对重点工作和重点内容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要力争完成各项任务主体的65%以上。其间,领导小组将及时开展阶段性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通报各乡镇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培育典型,召开现场会议,交流经验,推进整洁行动开展。
第三阶段(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底):巩固完善、深化提高阶段。主要工作是深化整洁行动开展,逐项检查,查遗补漏,全面完成整洁任务。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总结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行动。各县(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业绩考核内容。按照全州“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建立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层层管理的有效工作机制,量化分解任务,确保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