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2012克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1〕11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州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克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克州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2011-2022克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克州2011-2022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克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克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以解决农村垃圾处理、卫生保洁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改善克州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克州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提高认识,落实行动
多年来,在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以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为抓手,以培养农村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大力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不断改善。尤其是在谋划“十二五”规划和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州委、州政府大力实施富民安居工程,不断满足农牧民对提高生活质量的新要求、新期待。但是,由于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机制、制度还不完善,综合承载能力不强,总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垃圾随意堆放,污水随意排放,收集、处理配套设施落后,仍有不少乡村存在着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还不到10%,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还没有根本解决,人畜粪便污染、老鼠、苍蝇等病媒生物仍威胁着群众的健康,部分人群社会公德意识、文明健康意识、环境卫生意识薄弱,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改变这种状况,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农村整治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