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开展老有所为活动。重视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组织老年人参加关心教育下一代、基层社会治安、基层自治管理、移风易俗、民事调解、养老服务、生产经营、文教卫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等适宜的工作和活动。进一步开展“银龄行动”,充分发挥老年人才作用。支持低龄健康老年人自主创业,重点帮助低龄健康的贫困老年人通过创业脱贫致富。
3.加强服务与管理。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开展老年人才交流活动,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平台。加强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育工作者协会等老年人才社团建设和山东省银龄爱心志愿团等老年志愿者组织建设。充分尊重老年人的劳动,维护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当权益。
4.健全基层老年组织。加强村(居)老年人工作委员会及工作制度建设,引导基层老年群众组织规范发展,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逐步建立家庭、社区、单位、政府部门、基层组织、老年群众组织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做好老年人社会管理工作,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观念,促进老年群体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发展老龄事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工作职能,配强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充实工作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老龄工作干部培训。
(二)加大投入、转变投入方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建立老年事业投入增长机制。逐步增加对老年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购买、老年文化教育、老龄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逐步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社会资金投入激励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和境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积极引导社会捐助资金支持老龄事业。
(三)加强老龄宣传和科研工作。加强各类老龄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加大老龄宣传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老龄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老龄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加强敬老文化建设,将尊老敬老道德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作为城乡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中小学德育教育和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和支持老龄事业的自觉性。充分发挥高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不断加强老龄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