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始起步,社会为老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养老服务业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各类养老服务床位达到32.6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3张;居家养老服务开始起步,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老年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老年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老年维权组织网络逐步健全,县以上老年法律服务机构800多个,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
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发展较快,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老年文化、体育、教育设施持续增加,全省老年活动中心(站、室)6.8万多个;老年文体组织健康发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
老龄产业规模逐步扩大,老年用品市场开始形成。机构养老、康复护理、老年家政、老年旅游等养老服务行业加快发展;老年服装、食品、保健品、交通工具、健身和康复器材等老年用品的生产企业达到2000多家,年产值378亿元;积极实施以提供老年通信服务产品为内容的“银龄通信工程”,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得到加强。
老年人才资源受到重视,老有所为成效明显。组织老年人积极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公益事业、养老服务、生产经营、科技指导、咨询服务等活动和工作,积极开展“银龄行动”,老年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老龄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尊老敬老浓厚氛围形成。积极建立健全媒体宣传阵地网络,广泛开展老龄宣传教育;将尊老敬老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重要内容;全社会敬老观念增强,尊老敬老氛围浓厚。
(二)“十二五”时期我省老龄事业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时期我省老龄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人口老龄化趋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有些惠老政策落实不到位;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薄弱,服务机构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及老龄产业规模不能满足老年人和社会需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歧视、漠视和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依然存在。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面临更加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据预测,到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92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至19.67%,年递增率为4.89%,年均净增老年人口80多万。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达到308万,占老年人口的比例超过16%,年递增率为6.39%。65岁以上空巢老人将达到1000万,空巢率超过70%。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上升至26.7%以上。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对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劳动力供给、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管理、文化建设、代际关系等方面带来重大影响。“十二五”时期也是我省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老龄事业的战略地位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解决老龄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氛围日益浓厚,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制度保障更加有力;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长,老年消费趋于旺盛,老龄事业发展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这些有利因素,使老龄事业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舆论等方面具备了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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