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安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七里桥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安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七里桥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川府函[2011]249号)


资阳市人民政府:

  《资阳市人民政府转报〈安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分安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七里桥水源保护区的请示〉的请示》(资府〔2011〕1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调整安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七里桥水源保护区。调整后的一级保护区为:取水口下游300米至上游陶海堤拦水坝之间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调整后的二级保护区为:取水口下游金水岸拦水坝至上游中七里拦水坝之间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及其集水陆域、书房坝水库全部水域及其集水陆域;调整后的准保护区为:从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至上七里拦水坝的水域及其集水陆域、鸳鸯河(安岳县境内)整个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500米的陆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