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承包体制。抓紧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扫尾工作,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制定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区域流转规划,引导农村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三是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和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改善耕地质量。对零星分散、插花严重、部分撂荒或抛荒的农村土地,通过开发整理或按“依法异地、等质等量”原则,对原承包户地块进行调整,以达到集中连片的效果。四是培育经营主体。鼓励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镇一业”的农村产业发展格局。五是依法创新模式。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基础上,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成土地股权,参与农业项目投资入股,或者组建不同形式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以农村合作组织为导向的土地流转。
四、构建服务体系
市本级依托市农业局(经管站)建立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监管中心。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尽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分别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服务站和服务点,保证场所、人员、设备等落实,积极开展耕地、林地、滩涂、水面以及“四荒”地使用权流转服务工作;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要按照“有服务窗口、有服务设施、有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有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有村级信息员、有备案合同”的“六个有”基本要求,因地制宜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由村报账员兼任,其报酬参照农村“六大员”标准实行奖补,所需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
五、创新管理模式
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加快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积极筹建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大厅,采用大屏幕液晶电视、电子屏幕(LED)或电视网络向社会公开发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为流转双方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对流转规模比较大、基础比较好的村,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把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服务信息网络延伸到村级,扩大资源共享的普及面。到2013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并实行信息化管理。
六、规范流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