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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县2010年度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竞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县2010年度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竞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威府办[2010]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县扶贫办、财政局提出的《威宁县2010年度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竞选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七月十六日

威宁县2010年度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
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竞选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国发〔2001〕23号)和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连片开发以及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等试点”要求,切实发挥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推进我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工作,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关于采取竞争入围方式确定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实施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县的通知》(黔扶领办〔2010〕13号)的规定,本着“谁积极就支持谁”、“谁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大就帮扶谁”的思路,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采取竞争入围方式确定试点村。为搞好本次竞选工作,特制定本竞选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的要求,紧紧抓住省扶贫办、财政厅明确我县为2010年度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试点县的重大机遇,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施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1、确定项目试点村。按照黔扶领办〔2010〕13号文件的要求,在我县采取竞争方式择优确定1-2个乡镇的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村为项目试点村。

  2、提高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在12个试点贫困村(以下简称“试点村”)实施整村推进,较大幅度改善试点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二)工作任务

  1、通过实施基础设施、环境改善项目,改善试点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通过培育地方特色产业,推进试点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初步形成促进试点村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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