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肃工作纪律。此次专项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认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好、开展好整个清查工作。一是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准擅自缩小清查范围。二是重点检查要认真仔细,深入透彻,严禁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三是专项清查情况要全面如实报告,对擅自缩小清查范围、检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参加清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泄漏工作机密的按规定严肃处理。五是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 指定专人负责, 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必须按照《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六)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专项清查工作机构要通过定期编发工作简报、信息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专项清查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1、威宁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威宁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略)
3、威宁县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略)
4、威宁县强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略)
附件1:
威宁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于 毅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祝德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禄 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 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 坤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正超 县财政局局长
王 红 县审计局局长
熊世民 县委办副主任、新村办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