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宁县委办公室、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切实做好极端天气下各种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党办发〔2010〕104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5月下旬以来,我县开始陆续降雨,6月进入集中降雨阶段,旱涝急转、气候异常,江河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已进入频发时期。2010年6月17日16时30分左右,我县猴场镇下藤桥村垮岩脚就发生了山体崩塌,摧毁房屋1栋2间、猪舍1间,砸死大猪1头、鸡5只,幸无人员伤亡。直接威胁2户12人的生命财产,7户32人被迫安全转移。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刚进入汛期,大面积强降雨即将来临,防汛抗洪形势十分严峻,任务相当艰巨。为切实做好极端天气下各种自然灾害的防范与应对工作,现将各乡镇、有关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要按照威党办发〔2010〕80号,
中共威宁县委办公室、威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防汛保民生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的意识,做足思想准备,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下的各种自然灾害。
二、要按照“查细、查实、查严”的要求,迅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务必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立查立除,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民防灾减灾的强大合力。
三、各乡镇党委、政府,县防汛办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预案,落实防灾减灾工作经费。水利部门要加强城镇防洪设施、各类病险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等水利设施的隐患排查和监测,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国土部门要全力支持乡镇和其他部门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特别是防范和应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和其他部门进行抗洪抢险等自然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确保救灾工作能及时有效开展。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今年我县的防灾减灾工作。
四、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查处并上报灾情,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等不作为行为。同时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