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2011修改)


  (一)原文规定

  违反植物检疫法规调运林木种苗或者木材的,除依照植物检疫法规处罚外,并可处五十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二)自由裁量基准

  除依照植物检疫法规处罚外,按下列规定处罚:

  1、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封存、没收或销毁非法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销毁费用由货主承担,并处2000元的罚款。

  2、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值不足1000元的,处50-600元的罚款。

  3、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值1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处600-1400元的罚款。

  4、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货值在1万元以上的,处1400-2000元的罚款。

第五部分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四十一、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一)原文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一)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责令停止破坏活动,限期恢复原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限期恢复原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的罚款。

  (二)自由裁量权基准

  1、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

  (1)破坏面积不足1公顷的,限期恢复原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

  (2)破坏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的,限期恢复原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

  (3)破坏面积5公顷以上的,限期恢复原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3倍的罚款。

  2、破坏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1)破坏面积不足1公顷的,限期恢复原状。

  (2)破坏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5公顷的,限期恢复原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同等数额的罚款。

  (3)破坏面积5公顷以上的,限期恢复原状,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

  四十二、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一)原文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二)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有猎获物的,没收猎获物,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自由裁量权基准

  1、没有猎获物的,认错态度好,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100-1000元的罚款。

  2、没有猎获物的,认错态度恶劣,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1000-2000元的罚款。

  3、猎获物属国家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2倍的罚款。

  4、猎获物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3-6倍的罚款。

  5、猎获物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7-8倍的罚款。

  四十三、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一)原文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三)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或者未按证件规定猎捕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没收猎捕工具、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证件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有猎物的,没收猎获物,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自由裁量权基准

  1、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或者未按证件规定猎捕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1)无特许猎捕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3倍的罚款。

  (2)无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4-7倍的罚款。

  (3)无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10倍的罚款。

  (4)有特许猎捕证但未按规定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倍的罚款。

  (5)有特许猎捕证但未按规定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2倍的罚款。

  (6)有特许猎捕证但未按规定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3-4倍的罚款。

  (7)无特许猎捕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1000-3000元的罚款。

  (8)无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无猎获物,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3000-7000元的罚款。

  (9)无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7000-10000元的罚款。

  (10)有特许猎捕证但未按规定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无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

  (11)有特许猎捕证但未按规定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无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1000-3000元的罚款。

  (12)有特许猎捕证但未按规定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无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3000-5000元的罚款。

  2、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证件规定猎捕野生动物:

  (1)未取得狩猎证猎捕野生动物,没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600-1000元罚款。

  (2)未取得狩猎证猎捕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3-5倍罚款。

  (3)取得狩猎证,但未按证件规定猎捕野生动物,没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处100-500元罚款。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