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市级财政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问题。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水利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提出落实意见。
(七)关于“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按照成片区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小型灌区渠系及田间管道灌溉工程、小型拦河坝修复改造、小型机电提灌工程、排水沟渠等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山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全面推进罗源、闽侯、福清等7个县(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建成闽清县、马尾区2个初级水利化县,继续做好土地整理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促进中低产田改造,提高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覆盖面”问题。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提出落实意见。
(八)关于“提高农田水利节水措施投入比例,加快排灌机械、抗旱机具、节水灌溉设备等推广,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采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化肥深施等技术”问题。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发改委、水利局等部门配合提出落实意见。
(九)关于“推进‘三江三溪’等重要河流的防洪治理,继续加大我市城区和县(市)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力度,巩固提高沿海堤防标准。在防洪排涝工程方面,建设福州闽江下游南港(盖山、义序、禄家洲)防洪工程、闽江下游南港北岸农大洪塘段、南江滨东段防洪排涝工程三江口段(壁头-乌龙江大桥)、闽江下游南港南岸防洪排涝工程及闽江下游永泰段、闽清段、琅岐岛防洪防潮排涝工程和魁岐排涝站二站工程,2015年底前实现闽江南港南岸及南台岛防洪堤全线闭合;建设连江敖江南岸(文新至牛村)、江南片、塘坂水库至贵安段防洪排涝工程,罗源金港工业区防洪排涝工程和长乐莲柄港主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抓紧连江潘渡溪、福清龙江、闽清梅溪等21条、总长73公里洪涝灾害易发的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在防潮工程方面,加快长乐市滨海堤防(漳港至文武砂)、首祉腿头围垦、梅花围垦、外文武垦区回填及排涝工程,连江马鼻北埭围垦和罗源牛坑湾围垦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列入规划的全市7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加快病险海堤除险加固建设,今年启动列入国家重点的8座小⑴型和22座小⑵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推进列入规划的16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2015年底前全面消除规划内重点病险水库和水闸安全隐患,及时对新出现的各类病险水利工程进行除险加固,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问题。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财政局、建委等部门配合提出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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