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县区长负责制,建立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把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形成竖到底、横到边,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体系,对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形、具体责任追究的方式等进行明确。
(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措施。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重点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批发市场以及食用油、食品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建立落实餐厨废弃物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等制度;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督促其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设施;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预包装食用油、定点采购食用油。在监督检查中,凡发现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要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检查中发现食用油脂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要追根溯源,查清来源流向,确保做到“四不放过”:即食用油安全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不放过。
(五)规范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行为。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市场准入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制度,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集、运输企业签订协议;督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和用途等内容;加大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巡查、夜查力度;依法严惩违法收集、转运和处置行为,严防流向非法加工环节。
(六)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和食用油监管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2011年底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扶持、补贴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对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实施许可或备案管理,促进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问题。建立健全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切断“地沟油”供应渠道;制定完善利用餐厨废弃油脂生产生物柴油和工业油脂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饲料生产企业用油方面的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建立县区长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级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对辖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