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油经营行为的监督,严格落实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和进货查验制度,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严防“地沟油”进入流通环节。检查重点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行为,严防“地沟油”进入餐饮服务环节。检查重点是: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小餐馆、火锅店等。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综合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行为,督促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单位建立台账;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市场准入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产生、处置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竣工“三同时”验收工作。依法监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排污情况;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油脂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管和餐饮服务业行业管理。加强对畜禽屠宰中产生的动物油脂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处置台账,严防油脂流入非法加工环节;加大对餐饮服务业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行业自律,倡导餐饮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公安部门负责对构成犯罪的制售“地沟油”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并做好食品安全执法监管配合工作。
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
(三)生产经营单位。
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和油脂加工、经营单位对其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餐厨废弃物和生产经营的油脂负主体责任。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生产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加强对食品原料的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生物柴油、工业油脂、动物饲料等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监管。加大对生物柴油、工业油脂、动物饲料等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规范餐厨废弃油脂的再加工、再利用行为,严禁使用“地沟油”和餐厨废弃油脂生产加工动物饲料,防止以餐厨废弃油脂作为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产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认真核查进料、出油记录等情况,凡发现购入原料油来源可疑、进料与出油数量明显不符、大量购买使用过滤用白土、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以及生物柴油、工业油脂、动物饲料生产企业与粮油企业、食用油包装材料企业等有业务、资金往来的,要迅速采取措施深入调查,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对有犯罪嫌疑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犯罪行为。结合“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地沟油”破案会战,加大对“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粗炼、收购转运、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各个环节摸底力度,对可疑线索进行全面认真地梳理排查。对摸排到的案件线索,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反馈和督办;对有犯罪嫌疑的要组织专门力量明察暗访,摸清销售去向及下游企业,迅速捣毁炼制存贮窝点,彻底摧毁生产加工销售网络。各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公安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立案侦查,迅速抓捕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全面查清原料来源、生产窝点和销售渠道,努力做到全环节侦破,彻底摧毁犯罪利益链。加强对跨县区案件侦办工作协调力度,重大案件由市公安局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