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菏泽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菏泽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菏发〔2011〕19号),深入开展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地沟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着力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任务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菏泽开发区管委会。
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行县区长负责制。各县区政府、菏泽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并组织协调辖区的“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市有关职能部门。
畜牧兽医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查处使用未经高温处理或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违法行为;加强对动物饲料生产企业使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依法查处以“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等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油脂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残渣油脂处置台账,严防残渣油脂流入非法加工环节。检查重点是:食用油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