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字〔201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全市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市政府确定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使全市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由此引发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
(二)重点道路。全市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京台、青银等高速公路;104、105、205、308、309等国道;101、314等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
(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危化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
三、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期间,每月组织4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作配合,集中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间安排:
(一)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1日的9时至次日9时。
(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9日的15时至24时。
(三)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18日的10时至20时。
(四)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25日的12时至15时,21时至次日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