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重庆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开展2011年律师工作综合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各分会: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全市律师围绕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创新社会管理,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等,开展了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五项工程”,义务承办“一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一千场“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主题法律服务宣传,党员律师创先争优擂台赛等一系列活动,树立了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已进入岁末收官之际,为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律师工作综合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五项工程”的落实情况
1、“打造千家重点企业法律素质”工程
(1)落实对接重点企业数(提供企业名单);
(2)走访对接重点企业数:
(3)为对接的重点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情况(提供意见书复制件):
(4)为对接的重点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情况;
(5)为对接的重点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的情况;
(6)是否对本地企业发展组建律师服务团,组建的规模及活动开展情况;
(7)本地律师参与情况;
(8)本地在开展“打造千家重点企业法律素质”的典型案例情况。
2、担任千个村居法律顾问工程
(1)落实村居法律顾问的情况(提供顾问合同复制件);
(2)本地村居法律顾问的覆盖面(聘请顾问的单位数、律师人数);本地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的覆盖面(聘请顾问的单位数、律师人数);本区县政府及部门的法律顾问覆盖面(聘请顾问的单位数、律师人数);
(3)组织开展法治讲座的情况(场次,受众人数);
(4)接受法律咨询情况:
(5)调解处理纠纷情况;
(6)对村居提出合理化建议情况;
(7)本地律师参与情况。
3、参与千件信访案件处理工程
(1)参与信访值班的情况(多少人次);
(2)参与信访案件处置情况;
(3)对信访案件处置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