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律师协会关于参评“重庆市第二届新阶层‘十佳专业英才’表彰活动”的通知


  (二)表彰名额:本次评选共表彰25名专业人士,其中十佳专业英才10名;优秀专业人士10名;单项奖5名(新锐、创新、智慧、公益、诚信奖)。

  六、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社会贡献以及职业操守,具体为:

  (一)政治素质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包括个人遵纪守法、政策理论水平、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参政议政等方面。

  (二)业务能力强。专业成就突出,在本行业、领域有突出成绩和较大影响。包括管理能力、专业水准、创新能力、综合实力、行业影响力等方面。

  (三)社会贡献大。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起到表率示范作用,在服务民生、回报社会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包括单位荣誉、依法纳税、劳资关系、公益事业等方面。

  (四)职业操守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口碑。包括奖惩记录、行政处分、行业投诉、群众意见等方面。

  七、评选流程及要求

  (一)评选原则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推出候选人。个人自荐需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县党委统战部签署意见。评审委员会结合社会投票情况,综合确定获奖者。

  (二)评选活动时间安排:10月中旬,启动前期宣传、组织发动工作;10月底,向社会公布评选活动有关情况;11月中旬,开展推荐、申报、评选工作,确定入围和获奖候选人名单;11月底,召开评委会,确定获奖者名单;12月中旬,召开表彰大会,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三)评审委员会组成:市委分管联系统战工作的副秘书长兼任评委会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新专联、有关媒体、相关行业协会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担任评委。

  八、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工作在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进行,突出政治性、导向性、荣誉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决定评选活动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顾问邀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范照兵担任,组长由市委分管联系统战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统战部分管领导、重庆日报报业集团负责人、市新专联会长担任,成员由市新专联有关行业协会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新社会组织工作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