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西宁市和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11年9月29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西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41人;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41人;
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