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积极做好优秀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配备工作,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省级残联配备盲人专职理事,逐步配备聋人专职理事和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属理事。市州残联领导班子中要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县市区残联要有残疾人干部。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深入开展“人道、廉洁、服务、奉献”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残联干部培训力度。认真做好各级残联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
6.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快培养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等专业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7.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各级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继续开展“红领巾手拉手助残”等活动。
8.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广泛开展自强活动,培育自强典型。表彰“自强与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
9.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继续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扶持新建40%以下农业人口市辖区综合服务设施,扶持综合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扶持扩建县级综合服务设施。实施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标准。
(十三)科技、统计信息、监测和政策研究。
主要任务:
--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残疾人事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加强统计和监测,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基础数据。
--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理论与实践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
政策措施:
1.省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支持、推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政策理论研究和科技应用。实施“科技助残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辅助器具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及应用示范。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以科技为先导的为残疾人服务的产业品牌和企业。
2.加强基层业务台账工作,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开展残疾人事业统计季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各类统计数据资源的综合分析。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定期做好培训、检査、监督、管理工作。
3.建设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继续加强各级残联网站资源和无障碍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基层残联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加强对基层残联信息化建设的指导与支持。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所有困难残疾职工全部录入帮扶软件,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建档困难残疾职工进行全方位帮扶。
4.做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稳定工作队伍,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推进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制度化、规范化。
5.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充分发挥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术优势,成立湖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开展残疾人公民权利、人道主义思想等基础性研究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残疾人服务业、特殊劳动权益保护、残疾人服务提供模式、服务机构设施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监管、无障碍专业等方面政策研究。
(十四)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主要任务: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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