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方案
县委组织部、统战部会同县政协党组,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政协章程规定,结合琼中实际,研究提出县政协换届委员人事安排的工作方案,由县委统战部报县委审定。
(三)推荐人选
根据县委确定的方案,各推荐单位经充分酝酿,提出拟推荐人选,并进行严格考察。对拟推荐人选中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听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和政法、人口计生、工商、税务、环保、社会保障、安全监督等部门的意见,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开展综合评价;对异地交流任职的,要听取人选原所在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人选经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按照党内、党外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
(四)民主协商
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就推荐名单听取县政协党组意见,并与各推荐单位沟通协商后(其中对民主党派、工商联人选,由县委统战部分别征求相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组织负责人的意见),综合考虑民族、地域、界别、年龄、性别及历史等情况,分别提出党内、党外初步人选名单,由县委统战部汇总。县委统战部受县委委托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等参加的民主协商会,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并进一步征求县委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形成委员人选建议名单草案,报县委审定。
(五)审议决定
县委确定人选建议名单后,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根据政协章程,政协委员人选经上届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政协常委会协商决定;政协常委与政协正副主席、秘书长需要在政协全会上由政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受县委委托,县委统战部部长在相关会议上作关于委员人选建议名单的说明。
(六)建立和完善委员人选推荐责任制
所有推荐人选必须履行酝酿提名、推荐考察、民主协商和审议决定等程序,对不负责任、推荐人选有问题的要追究责任。
五、关于县政协换届工作的时间步骤
琼中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要在2012年1月中上旬前完成换届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20日前)
1、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会同政协党组搞好换届调研工作;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共同起草《琼中县第九届政协换届工作方案》,由县委统战部报县委审批。
(二)提名酝酿考察委员人选阶段(2011年11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