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定期报送天然气化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
(新经信油区[2011]45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油区工作办公室,各地州(市)油区工作办公室(支油办):
为全面了解各地天然气化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推进自治区天然气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现就做好定期报送天然气化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项目建设情况报送制度
天然气工业项目建设实行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情况报送。请各地州(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做好本地域内天然气化工项目建设情况的统计报送工作,按时报送,以便于我委及时协调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