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大学、科研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科技社团、社区科普大学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学会、科研机构、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交流协作机制。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企业实用科普人才。---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加快高端科普人才培养。办好科技传播和相关专业,建设一批科普专门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培养大批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
3.分工:由省科技厅、科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教育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广电局、安全监管局、科学院、社科院、农科院、地震局、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参加。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1.任务: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2.措施:
---完善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落实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设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通过学校培养、在职培训、出国进修、国际交流、实践锻炼等方式培养适应科普传媒等事业发展的专门人才。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
---建立完善科研与科普结合的机制。推动国家、省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在立项时增加相应的科普任务,验收时对科普效果进行评价。推动承担国家、省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作出表率。
---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和良性运转。完善、落实捐赠公益性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益。完善、落实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
---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国家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基准》,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定期开展全省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和全省科普统计工作,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提供衡量尺度和指导,为《纲要》的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探索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分工:由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广电局、安全监管局、科学院、社科院、农科院、地震局、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科协参加。
四、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