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开展低盐膳食和防控高血压健康指导工作。强化干预措施,促进居民饮食健康行为的形成。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创建的“病友之家”、“孕妇学校”等阵地的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的饮食健康指导。
(四)建立减盐防控高血压监测与评价体系。
1.开展基线调查,了解人群低盐膳食与高血压相关知识水平,掌握居民食盐摄入量及其来源、血压等指标的基线水平。在基线调查基础上,建立居民家庭烹调盐使用量、居民尿钠水平和血压水平的动态监测系统。
2.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建立监测点,开展低盐食品和低盐餐饮相关监测、食盐及涉盐食品生产与销售监测、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知识与行为及食盐使用量监测等,动态了解减盐政策与环境支持体系变化情况。
3.建立全市脑卒中、急性心梗发病监测系统,掌握人群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患病水平和变化趋势,为科学评价项目效果提供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2011年,正式启动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组织开展基线调查,建立项目监测指标体系。
(二)2012年,广泛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和重点行业、职业人群培训。选择市内骨干食品加工企业、零售企业和大型餐饮单位及部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区),先行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试点。
(三)2013年,做好山东省设盐食品新标准的宣传和实施推广工作。开展项目中期评估,总结试点经验。
(四)2014年,继续推动减盐政策措施的落实,扩大减盐覆盖面,市内80%以上的规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零售企业和餐饮单位采取减盐措施。进一步完善高血压发现和干预措施,各县区建立人群高血压发现和早期干预体系。
(五)2015年,开展项目终期评估,做好项目总结和经验推广,建立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业机构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纳入我市“健康山东”行动,成立东营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能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推动减盐措施的落实。
卫生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项目评估和工作考核;将减盐工作纳入食品安全体系;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为相关部门开展行业宣传和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