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东营市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山东”行动,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降低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最大限度控制高血压危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9号)精神,市政府确定开展为期5年的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以人为本、增进健康,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以“减盐预防高血压”为主题,结合“健康山东”行动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贯彻落实促进减盐的政策措施,创建低盐膳食环境,引导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为居民提供低盐健康食品。
(二)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强化减盐意识。与项目实施前相比,居民低盐膳食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明显提高,到2015年全市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到10克以下。
(三)强化高血压干预措施,规范高危人群和病例管理,人群自我血压知晓率和高血压控制率明显提高。
(四)建立减盐效果监测与评价系统,动态了解食盐销售量、食品盐含量、居民食盐摄入量、血压水平及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情况。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减盐政策,创建支持环境。
1.贯彻执行涉盐食品相关地方标准,倡导并推广涉盐食品包装标签标注盐含量、盐含量分级标识及低盐膳食健康提示,引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控制食盐使用量。
2.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与评选活动,鼓励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开发和提供低盐菜品,引导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制食盐使用量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