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
(枣政发[2011]5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根据上级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蔬菜生产的重要意义
多年来,经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蔬菜产业已成为特色鲜明、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但近年来,我市蔬菜种植面积和总产有所下降,同时还存在蔬菜生产结构层次偏低、产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对于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的重要意义,按照上级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这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城市供应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基地建设、质量标准、市场供应、保障调控四大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蔬菜产业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实惠放心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常年菜地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其中城郊常年菜地达到10万亩以上,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40万亩左右,总产450万吨左右,其中设施蔬菜(日光温室、大中小拱棚)面积达到100万亩,创建蔬菜标准园(日光温室200亩以上,或保护地蔬菜500亩以上,或露地1000亩以上)20个,应季蔬菜自给率达到80%以上,蔬菜价格基本稳定,把枣庄市建成全省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
三、优化蔬菜基地布局,提高蔬菜自给率和抗风险能力
(一)建设15万亩蔬菜城镇保障和出口基地。实行城郊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0.05亩的标准建设城镇蔬菜基地。重点建设7万亩城镇保障蔬菜基地,以张范镇、木石镇、西王庄乡、坛山街道等近郊乡镇为核心,以城区其他较近乡镇为补充,各区(市)自行建立蔬菜保障供应基地。建设8万亩蔬菜加工出口基地,以海风冠都、龙业果蔬等企业为龙头,着力发展10个年加工出口能力5000吨或配送蔬菜8000吨以上的蔬菜加工、出口、贮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