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办公室、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威宁自治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党办发〔2010〕172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威宁自治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波(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肖明龙(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周 延(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雷明礼(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丽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禄 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蔡映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卢召兵(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
袁兴华(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县“试点”办主任)
成 员:熊世明(县委办副主任、“新村办”负责人)
岳明亮(县教育局局长)
李正超(县财政局局长)
陈兴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旭(县国土局局长)
徐 勇(县发改局局长)
汪 坤(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于 刚(县规划局局长)
王 红(县审计局局长)
王 铸(县环保局局长)
金 辉(县电力局局长)
撒兴文(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罗举荣(县安监局局长)
吴丹琼(县人民政府外事办主任)
崔同友(县城管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潘卫东(县城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禄再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 林(县气象局局长)
唐 鉴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 林(县地震台台长)
赵仕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防战备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草海管理局)负责日常事务,由袁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校安办全面工作,熊世明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内务管理,岳明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项目规划、组织学校配合实施项目、参与工程资金拨付审核把关,陈兴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施工安全监督、施工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督。赵仕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协助陈兴志同志负责安全监督、施工技术指导、工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