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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自贡市民卡的实施意见

  2.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自贡市民卡建设方案,实行开放的平台接口,并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发卡、统一管理”,按“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区、后村镇”的原则分步推广应用市民卡。
  3.便民利民,降低成本。鼓励自贡市民卡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努力扩大消费应用领域和网点,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降低运营和使用成本。
  4.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加强对自贡市民卡系统的监管,从各个层次和环节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建设目标
  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市民卡项目建设,持卡市民达到全市总人口的50%以上,市民卡功能覆盖政务服务、社会服务、金融服务和商业服务等领域,打造川南第一家第三方支付中心,辐射、服务川南地区。
  2011年10月-2012年12月为市民卡试点阶段,试点期间首先在公交、通讯行业应用市民卡,并实现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以及医保、社保和医疗卫生等缴费功能;2013年-2015年为拓展阶段,推动市民卡功能向政务服务、社会服务、手机移动支付发展,向民政、文教、旅游等行业发展,向区县、农村区域发展,到2015年底,实现市民卡在全市大部分行业和区域应用(具体详见附件)。各阶段功能和行业拓展安排视参与单位的技术条件而定,如技术条件具备,可以提前实现应用。
  服务网点布局规划在现有银行网点、特约商户、公交网点、移动网点、电信网点、联通网点、邮政网点、医保网点基础上,大力发展其他形式的服务网点、同时大量投放新机具,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全覆盖。
  五、建设任务
  (一)建立自贡市民卡企业化运作的市场运营系统
  构建由离线支付和在线支付两种形式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自贡市民卡运营系统;建立承担固定目标在线支付业务和移动目标离线支付业务的经营平台,建设相关服务网点,建立相应的运营模式;搭建离线支付、在线支付业务平台和一、二级运营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各区县政府、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灯贸委、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工商局、自贡电业局、市邮政局、自贡银监分局、市级各商业银行(包括:工行自贡分行、农行自贡分行、中行自贡分行、建行自贡分行、交行自贡分行、市商行、邮储银行市分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贡办事处,下同)、各通信运营企业(包括:自贡电信分公司、自贡移动分公司、自贡联通分公司,下同)、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市民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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