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10年烤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府办〔2010〕211号)
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抓好2010年烤烟工作,确保年度收购目标任务的实现,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0年烤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波(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禄 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本宁(县烟草局局长)
李章凡(县烟草办主任)
成 员:郭 鹏(县政府办主任)
汪 坤(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金 辉(县电力局局长)
李正超(县财政局局长)
丁开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举荣(县安监局局长)
卯 桂(县人行行长)
肖良宪(县文体广播旅游局局长)
李 旭(县国土局局长)
邹智国(县地税局局长)
罗兴义(县工能局局长)
李晓红(县工商局局长)
禄再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潘乐辉(县信合联社工作组组长)
王兆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覃 进(县公路养护段段长)
朱 云(县质监局副局长)
陈万奎(县烟草局副局长)
杨宗坪(县烟草局副局长)
王吉虎(县烟草局副局长)
赵从义(县烟草局副局长)
禄 鲜(县烟草局副局长)
唐 鉴(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 林(县气象局副局长)
朱启方(县烟草办公室副主任)
桂龙灯(县烟草办公室副主任)
吴道华(县烟草局烟叶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烟草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章凡同志兼任,陈万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职责:
一、负责全县烤烟生产和收购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烟叶站烤烟工作落实情况。
二、协助维护全县烤烟生产和收购站(点)工作正常秩序,严厉打击在烤烟生产和收购工作中寻衅滋事、强买强卖、倒买倒卖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生产收购环境,确保烤烟生产和收购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