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1〕5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省政府定于2011年9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召开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传达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十二五”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表彰2010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发明人。
二、会议地点
陕西宾馆北礼堂 地址:西安市丈八北路1号
三、参会人员
(一)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西安高新区、西安经开区、宝鸡市高新区、渭南高新区分管负责同志,知识产权强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三)部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负责同志。
(四)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发明人。
四、会议报名
(一)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注明单位、姓名、性别、职务、民族、联系电话)汇总后,于9月7日(星期三)18:00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二)请西安地区参加会议人员于9月9日8:30之前在陕西宾馆北礼堂报到;其他地区参会人员于9月8日14:00 -18:00在陕西宾馆10号楼1楼大厅报到。
五、其他事项
(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通知各知识产权强县人民政府,西安高新区、西安经开区、宝鸡市高新区、渭南高新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负责同志,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发明人。
(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负责通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及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三)省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只参加9日上午举行的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