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缴款人在填写电汇划款单据时,必须将收款方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户名写为:“威宁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在备注栏填写执收单位编码(执收单位编码为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编码),并在用途栏填写:“执收单位简称-非税收入项目简称”。不按上述要求填写,造成开户银行无法区分电汇缴款目标执收单位的,银行向缴款人说明原因后有权将电汇款项直接退票并要求缴款人重新办理。

  第十一条 直接缴款“两票制” 执收业务模式流程。

  (一)现金直缴

  执收单位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方式栏打印“现金”,付款方仅填写缴款人名称,不填写开户行、账号。缴款人持《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网点缴款,经代理银行网点核对票款一致后,录入票据信息,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打印《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票据的第一联、第四联盖“收讫”章后退回给缴款人,缴款人回执收单位办理相关业务并将第一联送执收单位备查,第二、三、五联代理银行留存。

  (二)转账直缴

  执收单位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方式栏打印“转账”,并将缴款人付款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直接打印在票据付款方,收款方为“威宁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缴款人持《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网点缴款,经代理银行网点核对票面信息后,录入票据信息,从缴款人付款账户直接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打印《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票据的第一联、第四联盖“收讫”章后退回给缴款人,缴款人将第一联送执收单位备查。第二、三、五联代理银行留存。

  (三)电汇直缴

  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接到通知后将资金划往通知书上指定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代理银行对进账资金确认无误后,代理银行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第一联、第四联加盖“收讫”章后由执收单位到代理银行取回,第四联由执收单位交给缴款人,第二、三、五联均由代理银行留存。

  缴款人应在电汇单的汇款用途栏简要注明“执收单位名称、缴款项目、缴款通知书单号”等信息(其字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二条 集中汇缴方式的流程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