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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90个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90个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府办〔201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90个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四日

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90个村
卫生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村卫生室建设,完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提高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按照地区的安排意见,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在我县投资建设190所村卫生室。现结合威宁县卫生资源分布和村卫生室设置等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以确保190所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顺利完工并早日投入运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村卫生室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为广大农民提供价廉、方便、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建设目标

  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在我县投资建设190所村卫生室,统一安排在威宁县么站镇、炉山镇、东风镇、龙街镇、雪山镇、羊街镇、石门乡、云贵乡、兔街乡、海拉乡、秀水乡、二塘镇、猴场镇、金斗乡、牛棚镇、中水镇、黑石镇、哲觉镇等18个乡镇实施。新建的卫生室在规模、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基本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努力配好、配足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并能够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断和危重病人的应急处理及转诊工作。

  三、实施步骤

  1、2010年8月30日以前,各项目建设乡镇人民政府按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实施规划并报县卫生局备案。

  2、2010年9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村卫生室建设。

  3、2010年12月10日前,190所村卫生室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向县卫生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卫生局将于2011年1月20日前进行组织验收,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年度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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