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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的通知


  1、各乡镇合管办总结本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县合医办。

  2、县合医办汇总全县新农合筹资工作开展情况,拟写书面总结材料,经县合管委审定后上报。

  八、相关工作要求

  新农合筹资工作政策性强、环节多、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完成预期筹资目标。

  1、各乡镇要精心组织,加强培训,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村组干部主力军的作用,采取激励措施,将宣传、筹资等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加强对筹资工作的领导,严格工作规程,认真作好筹资、审核《合作医疗证》等工作,做到钱、票据与参合人数的统一,杜绝以乡镇财政名义代缴、垫资的现象发生。在筹资过程中,各乡镇要每7天报送一次筹资工作进展情况到县合医办(电话:6223455)。为保障参合农民的利益,要求所报材料(筹资款、票据、参合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审核有签名和登记,确保各种信息准确详实。

  2、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县合医办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新农合相关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政策属性,积极参与各乡镇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主动了解筹资情况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合管委汇报。同时,定期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密切沟通,随时掌握全县各乡镇筹资进度。

  3、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及时了解筹资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县合医办从2010年9月20日起,每7天将各乡镇筹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由督查室对筹资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或进度缓慢的乡镇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反馈。

  4、县财政局负责新农合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及足额拨付;负责中央、省、地、县新农合配套资金划拨到新农合财政专户。

  5、县民政局负责配合乡镇代缴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农村低保户、农村户口优抚对象的个人参合金。

  6、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代缴辖区内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个人参合金。

  7、县教育局负责宣传动员全县农村中、小学生家庭参合金缴费宣传工作,协调乡镇教辅站把相关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村各中、小学师生手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8、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负责无偿提供新农合宣传服务。通过电视新闻滚动播放《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对获得新农合补偿的典型事例进行采访报道,宣传相关政策及规定,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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