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专家选拔条件以及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拟定重点对象,进行推荐。自治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审核后,进入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库。
2.自治区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库
自治区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库建设工作以“自治区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培养对象为依托,原则上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40名左右。
选拔范围和条件:重点从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园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及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中选拔,人员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人员等。
入选的基本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态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拼搏进取,有较强的宏观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在实践中已做出突出成绩,取得的工作成绩及研究成果得到知识产权相关领域专家公认。
选拔程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根据人才选拔条件以及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在认真考察已掌握或列入培养计划的人员情况的基础上,拟定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推荐。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审核后,进入自治区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库。
(二)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
1.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
按照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目标和任务,2011年开始搭建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通过对人才库中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建设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通过对人才培养、使用、管理等信息资源的统计、分析和利用,为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数据基础和参考依据。
2.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节点
在条件成熟时,为各地州市在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内开设子节点。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依据权限使用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的相关功能。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方式
人才库工作由“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自治区相关部门及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与共同实施,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二)职责分工
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才库工作的统筹和组织协调,主要就实施方案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进行研究;协调主要工作任务的实施并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自治区专家库、自治区百名高层次人才库人才的选拔和信息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指导和评审;组织人才库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协助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进行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库、自治区知识产权百名高层次人才库人才选拔工作。重点做好推荐的初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