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知综字〔2011〕6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部署,培养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5)》精神要求,制定《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各地州,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建设是基础性工作,请各地州抓紧对本地区相关行业知识产权专家人才的摸底调查,并请于11月30日前,将《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推荐表》盖章后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的知识产权专家人才的名额不作限制。
附件1: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人才库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库
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培养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5)》精神要求,制定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以知识产权人才库为建设重点,统筹规划自治区各类人才的使用和管理,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人才信息共享机制,同时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立政府部门和社会共同推动、良性发展的人才管理和使用工作格局,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与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部署,结合《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2011-2015)》关于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要求,我区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推荐方式和遴选,建立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库,其中,学识渊博、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的,推荐进入“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第二阶段,通过对人才库中相关信息的采集,建设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并接入国家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