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威宁自治县核桃种植化肥购销合同
(参考模式)
采购方:
(简称甲方)
销售方:
(简称乙方)
为了核桃种植顺利实施,提高工程建设速度和质量,经甲方采购小组人员询价,确定乙方为供货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化肥的规格数量
甲方核桃种植共需N.P.K含量为25%的复合肥(复混费)向乙方采购
吨,(生产厂家
)。
二、化肥价格及质量要求
1、价格: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肥料单价为:
元/吨(含运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2、质量要求:必须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抽检)或厂家提供的质检报告。
三、运肥时间及交货地点
时间:甲方用肥时提前向乙方预定时间。地点:甲方指定的
等
个村的实施地点。
四、肥料验收
肥料调运过程中,由甲方采购小组对肥料调运全过程进行监督。乙方运送肥料到甲方项目实施点时,双方各自派人到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完毕,甲方验收人员向乙方出具验收单,乙方以此单作为结算肥料款依据之一。
五、结算付款方式
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肥料,待工程全部实施完成,甲方按有关规定报账后,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六、对乙方要求
1、有本次采购货物经销资质,有经工商、税务部门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有2010年企业完税证,有化肥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必须有化肥经营许可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企业要求有经营状况和业绩介绍材料,2007年1月以来没有重要违规违纪记录和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
3、必须是本次采购物资的生产或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有能力保质保量按时提供所采购的肥料。
七、违约责任
甲方若无正当理由,提出拒收肥料,拒付肥料款,则甲方必须向乙方偿付其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监督执行。
乙方所提交肥料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标准要求,如有不合规格质量要求的肥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将承担有关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