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以及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
以“十二五”规划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今后一段时间内解决环境保护的重点、热点问题的需要为重点,结合即将实行的“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调查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废水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12项;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6项;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粉煤灰、冶炼废渣等类别。工业源危险废物按照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1号令发布的《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填报产生、利用、处置、贮存及倾倒丢弃情况。
(三)污染调查
工业污染源采取对重点调查企业发表调查与非重点企业按比例估算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城镇生活源以地区通过产排污系数核算区域的污染物排放量分解指标为准。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采取逐个发表调查、全面调查的方法。
(四)在污普更新调查的基础上,以项目为支撑(包括“十二五”拟实施和拟关闭的项目),算清我县“十二五”减排基数、新增量、削减量及削减比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经费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和“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2011年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肖明龙同志为组长,常务副主任陈红同志、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崔炳鸿同志为副组长,发改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动态更新和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长亲自部署,建立健全督办、协调机制,建立“总量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参与、各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技术支持机构,充实动态更新工作和技术团队,保持人员稳定,保障动态更新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污普调查和“十二五”减排规划工作
县环保局为此项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工业源、城镇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源的调查填报和农牧、公安两个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农业源和机动车污染源数据填报,负责更新调查工作的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分析、上报,技术报告、总结报告的编写和“十二五”减排规划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