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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市场拓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通知

  七、相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严格把关审核,确保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二)企业应如实申报外包业务(包括离岸外包业务和在岸外包业务)签约及执行情况,不得虚报或瞒报,否则市商务局有权不予支持或追回已补贴资金。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商务局刘斌;联系电话:61883743
  市财政局莫玲敏;联系电话:86271145
  成都高新区刘杰;联系电话:85330110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企业表)

单位名称

 

注册资金

 

单位性质

 

办公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手机号码

 

企业海关编码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开户名

 

工商登记日期及代码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上年度外包收入总额(万元)

 

上年度服务外包合同金额(万元)

 

上年度服务外包外汇收入总额(美元)

 

上年度未完成外包合同(万元)

 

上年度末职工人数(人)

 

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项目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申请支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前期费用总额

申请支持金额

1

 

 

 

 

2

 

 

 

 

申请支持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本项目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年月日

区(市)县商务部门意见

    

单位印章

年月日

区(市)县财政意见

    

单位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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