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相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报,严格把关审核,确保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二)企业应如实申报外包业务(包括离岸外包业务和在岸外包业务)签约及执行情况,不得虚报或瞒报,否则市商务局有权不予支持或追回已补贴资金。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商务局刘斌;联系电话:61883743
市财政局莫玲敏;联系电话:86271145
成都高新区刘杰;联系电话:85330110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企业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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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单位性质
| |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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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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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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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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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关编码
| |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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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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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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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日期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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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 | 上年度外包收入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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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服务外包合同金额(万元)
| | 上年度服务外包外汇收入总额(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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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未完成外包合同(万元)
| | 上年度末职工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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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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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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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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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前期费用总额
| 申请支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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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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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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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持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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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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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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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商务部门意见
| 单位印章
年月日
| 区(市)县财政意见
| 单位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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