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立餐饮场所检查组,确保公共食品食盐安全。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北海盐务局、市卫生局参与,对餐饮业经营者、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盐进行检查监控,防止工业盐、非碘盐、劣质食盐作为食盐食用。对违反者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严重者吊扣餐饮服务许可证。
3.成立食品加工企业检查组,规范加工环节经营行为。由市质监局牵头,北海盐务局、市卫生局参与,加强对海产品加工腌制户、食品加工厂、冰厂等食品加工企业监管,严厉查处使用工业盐、非碘盐、私盐充当食盐的违法行为。对违法经营者,采取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予以处罚;对无证经营者,予以取缔。
4.成立打击私盐行动组,严厉查处盐业违法行为。由市公安局牵头,县、区人民政府和盐务局参与。公安局和盐务局通过设点设卡、举报追踪、收费站检查等方式打击贩运私盐行为,并按照《
食盐专营办法》处罚到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管辖区盐场的管理,与盐场签订盐品管理责任状,督促盐场按正规渠道销售原盐,严禁盐场内部的个人或集体承包者私卖盐品,凡盐场被公安、盐政部门查获私卖原盐的要对责任单位和盐场给予通报批评,3起以上或一次性数量较大的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单位和盐场领导以及直接责任者,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党纪政纪处罚,严重违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决堵住私盐源头。
5.成立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组,增强居民自觉食用碘盐意识。由北海盐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共同负责,市教育局、广电局、人口计生委、妇联、残联、北海日报社和基层乡镇、村委等单位参与,利用宣传媒体、发放资料、播放公益广告、举办科普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食盐安全村”的重要意义、碘缺乏病的危害和科学的防治知识,以及食盐专营政策法规;卫生疾控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卫生院医生、防保专干、小学教师、村干和村医培训,培养基层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骨干;教育部门要将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内容,开展一次“碘盐与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的碘缺乏病防治意识;要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和“5·15”消除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使沿海居民充分认识食盐加碘的好处,自觉食用碘盐。
6.成立碘盐推广供应小组,完善食盐销售网点。由北海盐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商局、当地政府和村委会配合,按照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和“三统一”、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食盐价格和合理的市场配送费用为原则将盐品直达配送到碘盐销售终端网点,确保合格碘盐供应。
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城区政府要积极协助与支持各行动小组开展工作,各小组要定期向市领导小组汇报整顿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合浦县政府要参照上述保障措施,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市领导小组对其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