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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创建标准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用盐安全,消除碘缺乏危害,不断提高儿童的智力发育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行政村为单位,2009年各县、区“食盐安全村”创建率达到60%以上,到2010年达到100%,覆盖全市农村,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任务。
  (三)创建标准:
  1.领导高度重视。村委会成立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食盐安全措施,列入村委会工作议事日程,有领导分管,有联络员负责具体事务。给每个居民户发放食盐安全公约。
  2.宣传教育到位。发放宣传资料到户,设置食盐安全教育专栏或展板,在村显要位置刷写墙体标语不少于三幅,开展食盐专营政策、碘盐知识和食盐安全教育。村干部、学生及家庭主妇对碘盐与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销售网点健全。依托“万村千乡”工程,村委会协助盐业部门建立碘盐销售点1-2个,规范供应渠道。碘盐销售点实现“三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做到持证经营,布局合理,服务到位,方便供应。
  4.食用碘盐安全。“食盐安全村”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逐步达到100%;村中的饭店、学校以及各类食堂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100%;食品加工用盐以及畜牧养殖业用盐使用加碘腌制盐,购进渠道合法;村中无私盐,村民不卖私盐、不买私盐,积极举报和抵制盐业违法行为。
  5.学生健康状况良好。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在5%以下,尿碘中位数达标。
  三、实施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8月上旬)。市人民政府成立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份至11月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8月份,市辖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创建单位通过发放食盐安全公约与宣传资料到户、出版专栏、刷写墙体标语等形式,开展食盐专营政策、碘盐知识和食盐安全教育。
  2.8、9、10月份,在市辖县、区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公安、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盐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盐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为创建“食盐安全村”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整治重点地区是铁山港区和合浦县的农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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