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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国办发〔2004〕75号)精神,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卫疾控发〔2008〕214号)以及《实现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卫疾控发〔2006〕4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迎接2010年国家消除碘缺乏危害终期评估,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和碘盐食用率达标,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的重要性
  食用合格碘盐是确保食盐安全和消除碘缺乏病的重要措施。食盐加碘直接关系儿童的智力发育、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我市是环境碘营养元素中度缺乏地区,十多年来,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以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为主的综合措施,积极开展打击私盐行动,确保合格碘盐供应,使我市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盐市场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当前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与国家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危及食盐安全的隐患,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对碘缺乏危害的认识不足,自觉抵制私盐的意识不强,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和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一直不达标。据自治区卫生疾控部门2008年监
  测通报显示的碘盐覆盖率:海城区为82.99%、银海区为70%、铁山港区为38.33%、合浦县为52.78%;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处于36.11%-59.72%之间,离90%的国家标准相差甚远。广西碘盐“三率”仅有5个县(区)不达标,北海就占4个。更为严重的是北海低智商儿童比例达到8%,明显高于全区7.2%的平均水平,碘缺乏危害已经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食盐市场受私盐冲销严重,贩买贩卖伪劣食盐的违法活动比较频繁,恐吓、围攻、殴打盐政人员,抢夺被查扣私盐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食盐专营政策落实。开展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就是针对我市农村食盐安全形势采取的一项重要治本之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抓好“食盐安全村”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建立食盐安全新秩序,保证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实现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迎接国家终期评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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