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以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解放军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以现有公安消防队伍为基础,加快组建市、县两级综合救援队伍,加强装备,扩大救援范围,提升综合救援能力。加强各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监测、森林消防、专业搜救、地震紧急救援、公共卫生等专业和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装备建设,实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并做到各支队伍优势互补、协同配合。依托村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或其他具有组织优势的力量,有计划充实装备、培训人员,探索建立补偿机制,培育壮大基层应急队伍,发挥基层应急队伍在隐患监控、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灾后重建中的作用。
(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市级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完善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有机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各类应急资源普查,建立应急资源基础数据库和调用方案,确保随时拿得出、调得动、用得上。合理确定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种类、规模和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体系,建立高效调运和紧急配送机制,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五)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统筹使用国防动员资源,充分发挥国防动员体系在自然灾害预防、应对和处置中的作用。加快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企业工作,提高群众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自救互救能力。依托共青团组织、红十字会、基层社区、基层民兵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资源征用、补偿制度,动员社会力量抗灾救灾。
(六)加强应急宣传培训。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转变“以救灾为主”的观念,树立“防范为主、防治结合”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信息管理能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校的作用,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应急知识、能力培训。以城镇、农村地区和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掌握防御各类灾害的基本知识,增强公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推进应急知识普及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相结合,全方位、多手段、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自然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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