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一是要抓好中央、自治区下达我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的落实。及时足额将各种强农惠农补贴发放到位,切实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二是要抓好村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到乡、落实到村,确保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费用,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三是要抓好征地补偿资金的落实,确保补偿资金落实到户,积极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一是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防增加农民负担。严格议事程序,严格筹资范围和限额标准,加强审批管理和筹资监督,严防把“一事一议”变成农民负担的固定项目。二是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政策,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土地、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农民外出务工、农民用水用电、农机管理、运输、农民医疗、有线电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电网改造、农村经营性服务、办理户口、身份证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农民从减负中实现增收。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增收
加快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支持金融部门加快“信用村”、“信用款”扩大扶贫到户贷款发放规模,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解决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帮助贫困农户获得发展生产的资金。
加大贷款贴息。结合市农业重点产业优先发展规划要求,切实整合各类支农涉农资金,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基地建设、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等给予重点贴息、补助。进一步扩大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合伙经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贴息水平,促进农民创业就业。
稳步解决贷款担保。年内全市完成林改任务91.7万亩,其中铁山港区、银海区、海城区要基本完成任务。增加农村信贷抵押物,鼓励农户通过联保获得贷款支持。积极推进“龙头企业担保+银行授信+农户承贷+农业政策保险”的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担保公司,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致富能手提供贷款担保。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通过推行网上银行,设立电话银行、ATM等方式,将服务延伸到村屯。建设高效的农村支付体系,实现支付清算网络在绝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覆盖,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在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和普及,进一步提高资金清算效率。